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要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更好地承担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特制订《杏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如下:
一🐝、政治坚定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杏宇规章制度等💒,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杏宇,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气氛👨💻,杜绝抄袭,剽窃🧟♀️,伪造学术成果。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杏宇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沪工程委【2006】7号)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