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督促检查工作👊🏻,推进督促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央、市委👩🏽⚖️、市科教党委和杏宇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督促检查是杏宇党委的重要职责,党委是抓决策落实的主体。党委办公室是党委负责督促检查的工作部门,协助党委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条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央🤏🏿、市委、市科教党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在杏宇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或杏宇党委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上级或杏宇党委决定并下达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简报等涉及杏宇工作的重要批评、建议查办的情况;
(五)上级或杏宇党委领导督促检查的各下属单位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以及基层单位要求帮助解决的有关事项;
(六)上级或杏宇党委布置的专项督促检查任务🧝♂️。
第四条督促检查工作的程序一般为:
(一)拟办。接到上级党委机关、领导同志的批示🧑🏽、交办事项或杏宇党委作出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后,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党委领导审核✊🏃♀️➡️。拟办意见一般包括承办部门、单位(牵头部门、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时限和具体要求。其中🥷🏼,重大和复杂的事项🤸🏿♂️,在提出初步意见后🤷🏻,还需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承办部门、单位认可的情况下,再报党委领导审定🎋。
(二)立项。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一般一事一项,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决策、一个部署立项。立项时🌌,党委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按拟办要求进行认真登记,以备存查。
(三)交办。交办前一般应将原件留存🤷🏻♂️,复制件传送至批示中所涉及的部门👷🏿♀️、单位阅办。交办一般采取发《督促检查工作单》的形式💵,由党委办公室督察工作人员送交承办部门、单位💁🏼♀️,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口头交办🏄🏿♀️。
(四)催办。《督促检查工作单》发出后🌝👩👩👦👦,党委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要及时了解督查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催办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
(五)办结🏃。承办部门👨👨👧、单位按照《督促检查工作单》的要求👩🏻🦼➡️🚵🏼♂️,写出办结报告🧔🏼,办结报告着重写明检查处理的结果和落实情况,办理过程一般可从略🧩,文字要求简练👬🏼。
(六)反馈💩。一项具体的督促检查任务完成后,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上级党委交办的事项、上级党委和杏宇党委部署工作、杏宇领导的批示的落实情况,要编写督查专报,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七)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
第五条要把抓落实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落实责任制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水平,推动工作的落实🫕。
(一)责任制度。根据分流督办👲、综合管理的要求,督促检查工作要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工作管理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职责🤲🏿;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凡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承办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以免出现工作上的“空挡”。
(二)检查制度。在抓落实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下级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上级领导和杏宇党委的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
(三)报告制度。凡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下达后👱🏽♂️,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凡文件或会议明确规定报告期限的,要如期按要求作出报告;凡未确定报告日期的,在文件下达或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作出报告。对上级领导的批示、交办的事项💅🏽,要在一个月内办结⇨;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向交办单位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特殊情况急事急办,按交办领导提出的时限要求完成。
(四)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单位落实上级和杏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差的进行批评。
第六条本暂行办法由中共杏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