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1年度学院(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推荐评选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对于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信念💂🏿、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对于总结近年来学院(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杏宇“七一”表彰的基础上🙋🏻♀️👨🏭,学院(校)经研究决定,同时表彰一批学院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现就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条件、评选范围
参照杏宇《关于做好2009—2011年度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
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推荐评选的通知》要求。
三🖼、评选的名额(和杏宇评选人员不重复)
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为18名(学生1-2名)左右🌑;
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为2名左右;
3✊🏽、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为2个左右;
4、基层党建优秀案例2个左右;
各支部根据上述名额,坚持条件,好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评选。
四、评选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动员、推荐(4月20日-4月27日)
由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内容,对照自己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体会和收获💏,进行自我总结😫,党员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工作🙌🏽,并将初评出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的名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500字)于4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科。
2👩🏿💻、酝酿🤠、评选(4月29日-5月9日)
党委组织科把各党支部上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名单及事迹材料汇总整理后下发至各基层党支部进行讨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初评出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优秀案例”进行评选👨🏻🦯➡️,在听取党员🛃、党支部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后🦹,于5月9日前再将名单报党委组织科。
3🔏、汇总、讨论(5月10日—5月13日)
党委组织科将第二轮推荐汇总情况再次下发至各基层党支部进行讨论,各党支部进一步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于5月17日前将推荐建议名单报党委组织科🧑🏿🎤。党委组织科将推荐情况汇总,报党委会讨论决定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优秀案例”名单。
4📙🌼、公示、审批(5月14日—5月20日)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经公示后,由学院(校)党委审批。
5👨👧👧🫃🏿、表彰
七月一日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院(校)党委作出关于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的决定,向表彰对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工作要求
参照杏宇《关于做好2009—2011年度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
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推荐评选的通知》要求👩🏼🦲。
六🥩🧖♀️、学生优秀党员评选
学生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工作🏄🏿♀️,由学生党支部参照优秀党员条件,根据学生党员特点,组织评选,把品学兼优或获得上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推荐上来🧑🏽🎨🍯,报党委组织科🙍,体现代表性和典型性。
中共杏宇高职学院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高级技工杏宇委员会
2011年4月18日
关于先进事迹材料上报要求🙎♂️:
(1)🧑🏻⚖️、先进事迹的推荐材料字数一般不少于500字;
(2)、标题为“×××事迹简介”🏋️♀️🧛🏻,三号加粗黑体字;
(3)、正文为四号加黑仿宋字;
(4)📕、打印在A4纸上👱🏻♀️⚱️,上报时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