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优”工作指导思想✊🏻: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1982年共青团十一大将这项任务正式写入了团章🚵♀️。1986年中组部批转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1992年中组部👨🏿、团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的需要。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立业🙆🏼。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根据中组部、团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推优”工作制度👩🏼🏭🏄🏼。
二🤹🏼♂️、 “推优”工作原则:
1、“推优”工作立足点放在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基层团支部要在团委、学生党支部指导下,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使他们把入党作为自己的更高政治追求,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靠近党组织,积极要求进步♋️。
2、“推优”工作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𓀈,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对那些入党动机明确,入党态度端正,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要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仍不成熟🌃,有待继续培养的同学🎖,团组织应予以考察,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三、“推优”时间:每三个月推荐一次。
四、“推优”名额🚴🏼♀️:每次按各支部团员人数的8%的比例推荐💁🏻♀️。
五、“推优”的条件及标准:
1、年满18岁,本人志愿申请入党,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2、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拥护。
3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无不及格科目,无旷课现象。
6、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理论🔣、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积极🦂。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7、周寝室卫生不得有“较差寝室”记录。
8🧚🏿♀️、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9💥👸🏽、担任一定社会工作的同学👨🏽🦳,工作负责🧮🚧,在任期内能很好地为同学服务,未中途离任或被免职。
10、违纪受处分的学生当年不予考虑,若处分一年以后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六、“推优”工作步骤🏓:
1、由各支部根据条件推选候选人⚙️。
2🙋🏻♂️★、召开团支部大会,到会人数必须在支部总人数的70%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推出的人选,票数一定要过半数🕐,根据给定的名额👩🏻🚒,票数多者当选。
3🛃、被推荐人如实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如实填写《“推优”情况登记表》,两表一并交院团委审查。不交或补交视为无效。
4👯、对推荐结果若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院团总支反映🙎🏿,也可无记名反映🧑🧒🧒。
七、“推优”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从严掌握,慎重推荐🪇。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政治坚定👳🏼,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2、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定期考核推荐工作🫲🏽。
3💦、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的同学,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则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撤回推荐。
4、各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5、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推出的对象不符合条件,将取消该名额🤏,并追究团支书的责任🦹🏼♀️。
6、团总支每学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依据之一。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