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升杏宇的内涵建设,交流和总结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成果🐁,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水平,校文明办决定举办评选2011年杏宇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优秀项目展示与评选活动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申报项目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1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成果♥️,也可为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 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过程中,找准问题、克服瓶颈、破解难题的举措和实践。
2. 围绕杏宇中心工作,促进内涵发展,运用创新载体打造的文明创建品牌和特色项目🧏🏻♀️。
3. 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中,富有成效的方法和经验。
二🚬、申报要求
1.请到“ftp://202.121.127.206/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文件夹中下载《2011年杏宇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优秀项目申报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按照要求择优报送申报材料👳🏽♂️,每单位限申报1项🍼。
3.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1年10月28日🤦🏽♀️,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uanchuanbu@sues.edu.cn,同时将纸质件1份材料交至文明办,联系人🙍🏽:宋婵珺☘️,电话:67791330。
三🍟🌙、材料要求
1.填妥《2011年杏宇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优秀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另附2000字左右的申报项目说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
3.能够充分展现申报项目的电子照片3-5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展示与评选
1.校文明办将把各单位报送的优秀项目材料制作成展板在行政楼一楼大厅展示🐌。
2.校文明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2日👩🏻🦼➡️,专家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公开展示内容进行书面评审,选出10个优秀项目和10优秀项目提名奖🧑🏿。
五、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评出的2011年杏宇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优秀项目和优秀项目提名奖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明办
2011年10月18日